北大法律碩士3年共6.6萬天價學費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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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于 2010-11-22 22:28
樓主
我國自2007年以來,隨著部分高校公費、自費的取消及獎助學金制度的變軌,研究生培養(yǎng)機制正在發(fā)生深刻的變化。這次“天價學費”事件的出現(xiàn),研究生學費再次進入公眾視野。雖然網上對名校專業(yè)碩士研究生高收費爭議不斷,但各個高校新一年的專業(yè)碩士招生高收費依然在持續(xù)。一些專家學者認為,對于公立大學而言,不應該借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營利。

  在北京大學開學這幾天,校園里到處可見這樣熱鬧繁忙的景象。但被歡迎的新同學并非都在為進了名校而興奮,有人在為學費發(fā)愁。

  8月23日,一篇名為《親愛的我的北大,我是否該賣身交你的天價學費?》的帖子,出現(xiàn)在天涯論壇上。雖然帖子被批有明顯的“標題黨”傾向,但其中反映的問題卻引起不少人的關注。

  該網友稱,自己即將進入北京大學攻讀法律碩士,但每年2.2萬元(3年共6.6萬元)的“天價學費”,讓自己背上了沉重的精神壓力和學費負擔。

  這個網友質問,這種收費是否符合教育部文件規(guī)定,是否已經淪落成了學校的創(chuàng)收項目。

  值得關注的是,我國自2007年以來,隨著部分高校公費、自費的取消及獎助學金制度的變軌,研究生培養(yǎng)機制正在發(fā)生深刻的變化。這次“天價學費”事件的出現(xiàn),研究生學費再次進入公眾視野。據(jù)了解,高校有一部分專業(yè)出現(xiàn)了“天價學費”。這種收費是怎么產生的,是否合理?對此,記者展開了調查。

  學費是否天價?各方觀點不一

  記者調查了解到,該發(fā)帖人為女生。當記者試圖通過其朋友與她取得聯(lián)系時,她朋友說,該女生不愿意再談,“再討論下去對她在北大讀書或多或少有影響”。

  在帖子中,這名女生說自己對“天價學費”沒有足夠的心理準備,雖然每年2.2萬元的學費是自己在報名時便知道的,但考研時看到學校的總招生簡章上寫著普通獎學金額度比學費還高,認為只要自己努力拿到了獎學金,學費就不是什么問題了,“自己只需要解決第一年的學費就可以了”。

  但讓她失望的是,原本期望的獎學金和助學貸款變得“猶如水月鏡花”,因為“所有獎學金政策都是法律碩士除外,只有極少數(shù)單項獎學金才可以申請,而且獎勵額度都不高,獎勵名額都不多”。

  她這樣計算3年的開銷:學費6.6萬元、住宿費4500元、餐費9000元,其他生活日用品開銷按每月50元計算,3年共計1500元,如此加起來,讀完這3年至少8.1萬元。

  “沉甸甸的壓力”讓她質疑:“北大,你的學費為什么是天價?但記者了解到,事實上,并非只有北大的學費這么高,其他高校的法律碩士收費也不低,比如清華大學2009級法律碩士3年的學費也達到了4.6萬元。

  相比較而言,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碩士的學費相對要低些。今年剛考上該校法律碩士研究生的張侖(化名)告訴記者:“雖然每年學費是1.6萬元,但只要不掛科,就會有3000元的獎學金”。但也有新生在網上表示“太貴,準備放棄”。

  但也有不少人為這種高學費作辯護,抨擊作者是在炒作。有人認為這種投資完全值得,高投入,畢業(yè)后參加工作收入也高;還有人認為高學費來自高成本。

  專業(yè)碩士的學費為什么更高

  北大法學院法律碩士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涉及到碩士的不同類型問題。

  “帖子中提到的法律碩士是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和一般意義上的法學研究生不同,作為自籌經費的研究生,原則上不享受國家資助!

  據(jù)了解,按照類型劃分,法學碩士屬于國家資助的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因此享受國家相關政策的支持和補助,除了學費較低外,還可享受國家資助的各類獎助學金、生活補貼等。而法律碩士作為非全日制或全日制專業(yè)碩士研究生,不享受法學碩士相關的政策支持和補助,學費要靠自籌。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張千帆教授認為,這是基于培養(yǎng)方向上作出的劃分,“法律碩士偏向于職業(yè)應用多一些,而法學碩士偏向于理論研究多一些”。

  而法學碩士的招生簡章規(guī)定,獎學金的平均覆蓋面一般不低于90%,3個等級的獎學金中,最低額的三等獎學金額度每年1.35萬元,實際上與學費同額,可以做到完全沖抵。 北大法學院不少學生正是基于這一點指責發(fā)帖人在炒作,因為招生簡章事先有明確規(guī)定,作者不應不了解。

  但發(fā)帖人卻在帖子中提到了教育部發(fā)于今年3月11日的一個文件,這個名為《教育部關于做好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收費有關工作的通知》(教財〔2009〕5號)的文件規(guī)定:“各校在研究提出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費收費標準時,按不高于本,F(xiàn)行普通專業(yè)學術型自籌經費研究生收費標準確定。發(fā)帖人據(jù)此認為,北大的全日制法律碩士學費不能高于本校三年制普通學位研究生學費1.2萬元的標準,“而它現(xiàn)在的收費卻是2.2萬元,整整超出了1萬元!

  她還表示,并非只有她提出了異議,據(jù)說北大上幾屆部分法律碩士曾專門為高學費找過學院領導。今年6月24日,該校部分法律碩士與學院進行交涉,要求學校就天價學費、生活補助、師資配備等一系列問題予以合理解釋。她的這一說法記者尚未得到校方證實。

  學費改革影響到底有多大

  “學校實行的是獎學金制度,學費名義上是1萬元,但實際上不但不用交,還能拿到部分獎學金和補助金!9月9日,剛剛進入北京大學攻讀信息科學技術專業(yè)的碩士研究生趙永生(化名)告訴記者。

  “在我看來,研究生培養(yǎng)制度改革只是變了個說法而已,對我們沒有多大改變。”他說。

  據(jù)了解,北京大學自2007年起參照國際上比較通行的研究生獎學金設置辦法,提高了獎學金的數(shù)量,以充抵學生的培養(yǎng)經費和部分生活費。

  根據(jù)2007年發(fā)布的《清華大學研究生培養(yǎng)機制改革實施辦法(試行)》第八條規(guī)定,清華大學的碩士生學費標準暫定為每人每年8000元。但事實上,清華大學的大多數(shù)碩士研究生都能申請到“三助”(教學助理、管理助理和研究助理)崗位,研究生未獲得“三助”崗位的,可向學校提出減免學費申請。當出現(xiàn)“掛科”(某一門課程不及格——記者注)時,碩士研究生需繳納“掛科”當學期的學費4000元。

  但并非所有高校的研究生收費改革都能像清華和北大那樣。2006年和2007年,湖南省物價局參考國家關于在部分高等院校試行研究生培養(yǎng)機制改革試點的做法,對中南大學、湖南大學和部分省屬高等院校試行計劃內研究生收費并核定了計劃內研究生學費標準。湖南大學對計劃內研究生每年收取3000元學費,但每個學生一年10個月每月有220元補助。

  盡管一些高校的收費制度改革讓一部分研究生受益,但改革范圍并不包括那些專業(yè)學位研究生。

  《北京大學2010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在獎學金一項中規(guī)定:北京大學碩士研究生獲得獎學金的平均覆蓋面一般不低于90%。但專業(yè)學位研究生、人事檔案不轉入我校的研究生、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外國留學研究生除外。此外,北大的法律碩士研究生只能申請部分單項獎學金。

  記者注意到,盡管有關高校強調,學術型研究生與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在招生對象、培養(yǎng)模式、就業(yè)去向等方面有不同之處。但從實際情況看,很多方面日益趨同!皩I(yè)碩士研究生其本身就是針對那些在職的人員來進修深造的,讓本科生來報考專業(yè)研究生本身就是有問題的,使得專業(yè)研究生的培養(yǎng)有些錯位!备叩冉逃芯空咝鼙嬲f。

  北京師范大學教育法律與政策研究所所長勞凱聲教授認為,如果教育主管部門缺乏對專業(yè)碩士研究生收費的嚴格管理,有關政策就可能會為一些學校和個人借此賺錢開了口子。

  “據(jù)我了解,文科方向專業(yè)、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在教育成本上沒有太大差別,因此有些學校把專業(yè)碩士的學費定得過高是不應該的。”他說。

  碩士生學費是以何標準計算的

  現(xiàn)在,碩士研究生的學費又改革了,一些專業(yè)的收費,在一部分人眼中已然是“天價”,對于習慣了免費卻也明白免費不可持續(xù)的人來說,這樣的收費是否合理?碩士研究生的學費到底收多少才合適?對于公立大學而言,是否可以借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營利?

  北京師范大學教育法律與政策研究所所長、教育系主任勞凱聲教授認為,高等教育實行免費制確實不公平,何況對于碩士生!斑@等于用全體公民的錢去供部分人讀書。而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本身就會獲得更高的收入和更好的地位,所以自己是受益方,因此應該承擔部分費用!

  但究竟應該收多少,是否可以根據(jù)市場需求來定?學術界卻形成了不同的意見。

  勞凱聲不贊成多收,“培養(yǎng)出了高水平的人才,對國家也有利,研究生學費收得過高是不合理的!彼J為,應考慮我國大部分高校的公立性質。

  高等教育研究者熊丙奇雖然也認同“即便是面向市場收費,也應該以教學為本,不能以賺錢為目的”,但他認為,學?梢愿鶕(jù)市場的教學需求來制定收費標準,如果一個學校報考的人數(shù)多,這個學校的學費自然要貴一些,F(xiàn)在,中國的高等教育成本支出占農村國民人均收入的160%左右。因此在中國,個人高等教育的支出遠遠高于理論上應該占有的比例。

  專門研究過碩士研究生學費問題的北京大學教務部副部長盧曉東在一篇論文中認為,本科高等教育屬于準公共產品,具有很多私人產品屬性。研究生教育公共產品的屬性更少,私人產品屬性更多。因此,可以將研究生教育視為私人產品,這是研究生上學應當繳納學費的理由。

  盧曉東認為,研究生的生均成本很難準確計算,特別矛盾的是,估計生均成本較高的理工類學科,報名人數(shù)卻很少。然而,估計生均成本很低的社科類學科,如民商法連續(xù)幾年碩士報名錄取比平均為17.5:1,學費超過成本后仍有許多學生報考。

  他還提出一個“校內財政轉移支付”的概念,就是學校利用學費再分配的權力,采取財政補貼的方式對在市場經濟背景下的不利學科——學術型學科進行資助,以保持學科間的平衡發(fā)展。

  盧曉東認為,我國研究生教育收費順序可安排如下:第一步,職業(yè)型學位教育中部分學科先行收費;第二步,全部職業(yè)型學科收費,國家監(jiān)督實行市場定價,同時開始調整撥款機制;最后,學術型學位教育收費,同時調整撥款和資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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